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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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鑄造用造型材料技術條件
發布時間:
2014-11-21 00:00
來源: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鑄造用造型材料的技術要求、檢驗方法及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鑄造用造型材料的采購、進廠驗收及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10 工業碳酸鈉
GB/T 212 煤的工業分析方法
GB/T 214 煤中含硫測定方法
GB/T 264 石油產品酸值測定法
GB/T 2684 鑄造用原砂及混合料試驗方法
GB/T 5070.1 鉻鎂質耐火材料化學分析方法 重量法測定灼燒失量
GB/T 6900.2 粘土、高鋁質耐火材料化學分析方法重量—鉬藍光度法測定二氧化硅量
GB/T 6900.4 粘土、高鋁質耐火材料化學分析方法EDTA容量法測定氧化鋁量
GB/T 7143 鑄造用硅砂化學分析方法
GB/T 7322 耐火材料 耐火度檢驗方法
GB/T 9015 工業六次甲基四胺
GB/T 9442 鑄造用硅砂
GB/T 12216 鑄造用合脂粘結劑
JB/T 3828 鑄造用熱芯盒樹脂
JB/T 5107 砂型鑄造用涂料試驗方法
JB/T 8583 鑄造用覆膜砂
JB/T 9222 濕型鑄造用煤粉
JB/T 9224 檢定鑄造粘結劑用標準砂
JB/T 9226 砂型鑄造用涂料
JB/T 9227 鑄造用膨潤土和粘土
3.一般要求
3.1 造型材料要定點供應,并由供需雙方簽定合同。料源和技術要求的變動,須經技術質量部門的同意,辦理相關試驗考察手續。
3.2造型材料進廠,必須附有合格證書或質保單,并按本標準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3.3 檢驗部門負責對進廠的鑄造爐用材料按標準取樣并發送有關部門進行分析檢驗。當檢驗結果與本標準規定不符時,由檢查員填寫原材料不合格通知單給采購員。采購員對不合格材料提出處理意見。
3.4 標準中的化驗項目為日常檢驗項目,其它項目可以抽檢。材料標準中有些技術指標不能檢驗的,可以質保單為準,必要時可外委檢驗。
4 技術要求及檢驗方法
4.1 鑄造用硅砂(石英砂)
4.1.1 鑄造用硅砂技術要求見表1。
4.1.2 檢驗方法
4.1.2.1 鑄造用硅砂取樣方法按GB/T 2684的規定。
4.1.2.2 鑄造用硅砂的含泥量及粒度分析按GB/T 2684中規定的方法。
4.1.2.3 鑄造用硅砂二氧化硅的測定按GB/T 7143的規定。
4.1.2.4 鑄造用硅砂灼燒減量的測定按GB/T 7143的規定。
表1 鑄造用硅砂技術要求
名 稱 | SiO2 % | 灼燒減量% | 含泥量% | 粒 度(篩號) | 粒度集中性% | 角形系數 | 外 觀 |
擦洗砂 | ≥90 | ≤0.3 | ≤0.3 | 50/140 | ≥80 | ≤1.20 | 無異物雜質 |
水洗砂 | ≥85 | ≤0.5 | ≤1.0 | 40/70 | ≤1.25 | ||
70/140 | |||||||
主檢指標 | 粒度,粒度集中性,含泥量,外觀。 | ||||||
抽檢指標 | SiO2含量,灼燒減量,角形因數。 |
4.2 覆膜砂
4.2.1 覆膜砂技術要求見表4。
4.2.2 檢驗方法
4.2.2.1 粒度分析參照GB/T 2684的規定。
4.2.2.2 發氣量測定參照 JB/T 8583規定的方法進行,采用SFQ型記錄式發氣量測定儀850℃3min。
4.2.2.3 抗拉強度、抗彎強度的測定參照JB/T 8583的規定,采用標準試樣220~230℃保溫5min固化冷卻后測定。
4.2.2.4 熱拉強度在GF熱拉強度儀上(220~230)℃固化4min熱態測定。
表 4 覆膜砂技術要求
序號 | 名 稱 | SiO2 % | 粒 度 (篩號) | 粒度集中性% | 抗拉強度MPa | 常溫抗彎強度MPa | 熱拉強度MPa | 發氣量ml/g |
1 | 普通 覆膜砂 | ≥90 | 70/140 | ≥80 | ≥2.8 | ≥5.0 | ≥1.2 | ≤14 |
2 | 高強度覆膜砂 | ≥90 | 70/140 | ≥80 | ≥3.4 | ≥7.0 | ≥1.5 | ≤16 |
主檢指標 | 抗拉強度,熱拉強度,發氣量。 | |||||||
抽檢指標 | SiO2含量,粒度,粒度集中性,常溫抗彎強度。 |
4.3 膨潤土
4.3.1 膨潤土技術要求見表5。
表5 膨潤土技術要求
項目 | 名 稱 | 吸藍量g/100g土 | 工藝試樣濕壓強度Pa×105 | 工藝試樣熱濕拉強度 Pa×102 | 粒 度 | 水 份 |
% | ||||||
指標 | Na基 膨潤土 | ≥35 | ≥1.1 | ≥35 | 95%過200篩號 | ≤13 |
主檢指標 | 工藝試樣濕壓強度,工藝試樣熱濕拉強度,吸藍量。 | |||||
抽檢指標 | 水份,粒度。 |
3.2 檢驗方法
3.2.1 試料的制備按JB/T 9227-1999中6.1的規定,在105~110℃下烘干2h。
3.2.2 強度試驗用混合料的配制按JB/T 9227-1999中6.1.4的規定:將2000g標準砂與100g鑄造用膨潤土放入混砂機內,干混2min,加40ml水再混碾8min,按GB/T 2684-1981中2.4的規定測定緊實率。當緊實率小于43%時,可加少量水(補加水量可按每毫升水達到1.5%緊實率估計),再混碾2min,檢查緊實率。若緊實率大于47%,將試料過篩1~2次,再檢查緊實率。緊實率在43~47%的范圍內即可。
3.2.3 工藝試樣濕壓強度的測定按GB/T 2684中的規定。
3.2.4 工藝試樣熱濕拉強度按JB/T 922中的規定。
3.2.5 吸藍量按JB/T 9227中附錄A的規定。
3.2.6 水分的測定按GB/T 2684中的規定。
3.2.7 粒度的測定JB/T 9227中的規定。
4.4 煤粉
4.4.1 煤粉技術要求見表6。
表 6 煤粉技術要求
項 目 | 揮發物% | 硫含量 % | 灰份 % | 含水量% | 粒 度 |
指 標 | ≥35 | ≤0.6 | ≤10 | ≤4 | 70%過140號篩 |
主檢指標 | 揮發物,硫含量,灰份。 | ||||
抽檢指標 | 含水量,粒度。 |
4.4.2 檢驗方法
4.4.2.1 煤粉的揮發物、灰份、水分的測定按GB/T 212的規定。
4.4.2.2 煤粉的硫含量的測定按GB/T 214的規定。
4.4.2.3 煤粉的粒度參照GB/T 2684的規定。
4.5 鑄造涂料
4.5.1 鑄造涂料技術要求見表7。
表 7 鑄造涂料技術要求
序號 | 名 稱 | 懸浮性% | 密度g/cm3 | 滲透深度(砂粒) | 發氣量ml/g |
1 | 醇基石墨 涂料 | ≥90 | 1.0~1.25 | 2~3 | ≤17 |
2 | 水基 涂料 | ≥90 | 1.2~1.35 | 1~2 | |
主檢指標 | 懸浮性,密度。 | ||||
抽檢指標 | 發氣量 |
4.5.2 檢驗方法
4.5.2.1 密度測定采用稱量法,按JB/T 5107中規定的方法進行。
4.5.2.2 懸浮性測定按JB/T 5107中規定的量筒測定法進行,采用100ml量筒(醇基涂料密封),將成品涂料充分攪拌后,盛于量筒滿刻度,水基涂料靜置6h,醇基涂料靜置2h,讀出沉淀值即為懸浮性。
4.5.2.3 發氣量測定參照 JB/T 8583規定的方法進行,試樣經110±10℃烘干2小時,冷卻至室溫,研成粉末,采用SFQ型記錄式發氣量測定儀850℃3min。
4.6合脂油
4.6.1 合脂油技術要求見表8。
表8 合脂油技術要求
項目 | 工藝試樣干拉強度 MPa | 酸值 mgKOH/g | 粘度S(30℃) |
指標 | ≥1.5 | 15~70 | 30~90 |
主檢指標 | 工藝試樣干拉強度 粘度 | ||
抽檢指標 | 酸值 |
4.6.2 檢驗方法
4.6.2.1 工藝試樣干拉強度的測定按GB/T 12216中的規定進行。
試樣配比:ZBS標準砂2000g,合脂油60g,混碾8min,試樣在230℃保溫1h冷卻后測定。
4.6.2.2 粘度測定按GB/T 12216中的規定,采用粘度杯(Φ6)檢測。
4.6.2.3 酸值測定按GB/T 264的規定進行。
4.7 呋喃樹脂
4.7.1 呋喃樹脂技術要求見表9。
表9 呋喃樹脂技術要求
項目 | 外 觀 | 抗拉強度 MPa | 保存期(月) | 游離甲醛 | 用 途 |
指標 | 深紅色 | ≥1.2 | ≥3 | ≤0.2 | 自硬砂 |
主檢指標 | 抗拉強度 | ||||
抽檢指標 | 游離甲醛 |
4.7.2 檢驗方法
4.7.2.1 外觀:采用目測。
4.7.2.3 工藝試樣抗拉強度的測定
工藝試樣配比:ZBS標準砂100%,樹脂2.0%,中速固化劑(占樹脂)35%,混制工藝:砂+固化劑 混一分鐘后+樹脂 混2分鐘 出砂, 錘擊標準“∞“字試樣,干燥器中固化24h或140℃恒溫加熱 半小時后冷卻至室溫測試。
4.8 呋喃樹脂固化劑
4.8.1 呋喃樹脂固化劑技術要求見表10。
4.8.2 檢驗方法
4.8.2.1 外觀 :目測
4.8.2.2 工藝試樣抗拉強度的測定同上樹脂的做法。
4.8.2.3 密度采用密度計測定
表 10 呋喃樹脂固化劑技術要求
項目 | 外觀 | 抗拉強度 MPa | 密度20℃ (g/cm3) | 用 途 |
指標 | 深褐色 | ≥1.2 | 1.15~1.20 | 自硬砂 |
主檢指標 | 抗拉強度 密度 |
4.9脫模劑、防銹劑
4.9.1脫模劑、防銹劑技術要求件表11
4.9.2檢驗方法
4.9.2.1 密度采用密度計測定
4.9.2.2 粘度測定按GB/T 12216中的規定進行
表11 脫模劑、防銹劑技術要求
序號 | 名稱 | 密度20℃ (g/cm3) | 粘度 | 用途 |
(cst) | ||||
1 | 濕型砂脫模劑 | 0.83-0.89 | 2.6-5.6 | 造型脫模 |
2 | 殼芯盒脫模劑 | 0.99-1.01 | 制芯脫模 | |
3 | 防銹劑 | 0.82-0.84 | 3.3-6.3 | 鑄件防銹 |
主檢指標 | 密度 粘度 |
4.10酒精
4.10.1酒精技術要求見表12
4.10.2檢驗方法
4.10.2.1質量分數按 GB/T 9722的規定進行
4.10.2.2密度按 GB/T 611-1988的規定進行
4.10.2.3水溶實驗:取15ml試樣和45ml蒸餾水混合,搖勻放置1小時后觀察。
表12 酒精技術要求
項目 | 質量分數 | 密度20℃ | 水溶實驗 |
% | (g/ml) | ||
指標 | ≥99 | 0.780-0.806 | 澄清、無異臭 |
主檢指標 | 質量分數 比重 | ||
抽檢指標 | 水溶實驗 |
4.11復合添加劑II型
4.11.1復合添加劑技術要求見表13
4.11.2檢驗方法
4.11.2.1試料制備,在105℃下烘干1h.
4.11.2.2強度試驗用混合料配制:將1000g標準砂與100g復合添加劑放入混砂機內,干混2min加40ml左右水再混碾8min,測緊實率,當緊實率小于42%時可加少量水(補水按每毫升水達到1.5%緊實率估算)再混碾2min檢查緊實率。若緊實率大于46%將試料過篩1-2次,再檢查緊實率。緊實率在42%-46%范圍即可。
4.11.3工藝試樣濕壓強度、工藝試樣熱濕拉強度、粒度、水分的測定方法與膨潤土的測定方法相同。
4.11.4揮發分測定方法與煤粉測定方法相同。
表13復合添加劑II型技術要求
項目 | 名稱 | 工藝試樣濕壓強度Pa×105 | 工藝試樣熱濕拉強度Pa×102 | 揮發分% | 粒度 | 水分% | 用途 |
指標 | 復合添加劑II型 | ≥0.4 | ≥35 | ≥20 | 95%過200篩號 | ≤8 | 潮模造型 |
主檢指標 | 工藝試樣濕壓強度、工藝試樣熱濕拉強度、揮發分 | ||||||
抽檢指標 | 水分、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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