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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經信委發布開展山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第一批)建設試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09-22 00:00
來源:
關于開展山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第一批)建設試點的通知
魯經信技【2016】420號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省有關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配合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按照工信部《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實施指南》(工信部聯規〔2016〕137號)、《關于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科〔2016〕273號)及我省《中國制造2025山東省行動綱要》(魯政發〔2016〕9號)要求,我們將圍繞省政府確定的22個轉型升級重點行業,開展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定位與功能
制造業創新中心是由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自愿組合、自主結合,以企業為主體,以獨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創新載體,主要功能包括:開展產業前沿及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探索產業鏈協同、產學研結合的創新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促進科技成果商業化應用;強化標準引領和保障作用;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多層次人才隊伍;鼓勵開展國際合作。制造業創新中心牽頭組建單位一般應是具有較強業界影響力的龍頭骨干企業。
二、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原則
(一)加強統籌規劃。緊緊圍繞我省轉型升級22個重點行業,尤其是《中國制造2025山東省行動綱要》提出的十大裝備制造業和十大特色優勢產業,重點依托我省具有明顯優勢的產業集群和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充分發揮已有的國家和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作用,防止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
(二)堅持市場運作。創新中心要按照定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引入多元化投資機制,建立健全治理結構,明晰產權、明確責權,建立市場化的創新方向選擇機制和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要堅持“一案一例一策”原則,不拘一格,成熟一個、推出一個。
(三)突出協同創新。重點突出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產學研跨界融合、多元投資主體共建,探索多方協同、多元投資、成果分享的新模式,發揮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新優勢,實現多學科、跨領域、跨地區的協同創新,提升持續創新能力。要大力推動現有產業技術聯盟向中心實體過渡。
(四)強化實效評估。以產業化創新為目標,加強創新成果數量及質量、技術成果轉移和產業化,引領支撐產業發展等方面的評估,把創新活動變成實實在在的產業活動,依托創新中心創造出更多新的經濟增長點。
三、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的基本條件
(一)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需為獨立法人,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具備科學合理的章程或規章制度,包括科學的決策機制、自主經營機制、內部財務、人事和科研項目管理制度、激勵機制和成員單位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緊密合作長效機制等,有技術轉讓、專利保護、知識產權等規定 。
(二)擁有完善的產學研合作網絡,有較強的技術擴散、輻射和轉移能力,有較豐富的成果轉化背景及經驗,成員單位原則上應包含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種類型的研發機構。
(三)擁有高水平的管理及研發團隊,有明確的組織架構和管理隊伍,建立技術專家委員會作為內部咨詢機構。
(四)擁有先進的基礎設施、儀器裝備,能夠為技術創新提供較完善的支撐能力,有持續較高的研發投入。
(五)從事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有開放合作交流機制,面向行業和地區提供服務;有明確的產業化技術發展方向和目標。
(六)有系統、可行的發展規劃,包括中長期研發項目計劃、成果轉化產業化目標、經費籌措(包括政府資助)計劃、研發投入和轉化收益預算以及實現市場化自主運營的進程計劃等。
三、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實施步驟
按照試點先行,科學推廣的原則,制定和完善創新中心試點遴選,評估、考核、建設、認定等有關程序和內容,協調落實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項目申報。由申報單位(或中心牽頭單位)提出創新中心試點計劃,按要求制定創新中心創建和運行方案,編制《山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申報書》(具體內容見附件1)。
(二)試點遴選。遴選程序分為項目初審、現場考察、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等環節。通過遴選的列入山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試點。
(三)試點期限。創新中心試點期限為1-2年。經過試點期建設和運行,重點探索內部組織機制、運營管理模式和投融資方式,對運行效果進行評估考核,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加快建設發展。在試點期內各級有關部門將組織有關政策、資源對中心進行相應支持。
(四)評估考核。試點建設任務和運行發展指標達標后,省里將組織專家組進行驗收。驗收合格者,正式認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并積極向國家推薦申報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期滿不能達到目標要求的,取消試點資格。
四、申報具體事項
(一)各市結合本地區實際,做好中心的培育遴選推薦工作,并指導申報單位認真編制《山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計劃書》,填寫有關信息表,并提交有關證明。每個設區市限報2家。
(二)各市要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有效,并于10月15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省經信委(2份),并將電子版發送至kjc86062000@163.com郵箱。材料應一次報送齊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報送材料不齊全,不予受理。
聯系人:省經信委科技處 0531-86062354
省財政廳工貿處 0531-82669623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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