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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經信委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度重點產業轉型升級 財政政策專項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08-19 00:00
來源:
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度重點產業轉型升級
財政政策專項項目的通知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和重點產業轉型升級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魯政發〔2016〕20號),推動經濟穩增長、促轉調、提質效,現就重點產業轉型升級經信領域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內容
本次需申報的財政政策專項包括6個方面:
(一)重點行業貸款貼息。主要是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三品工程”專項行動,聚焦市場需求、提升產品性能、增強市場信心,支持企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突出智能化、高端化、綠色化、集約化改造,提升現有的工藝、技術和設備水平,提高生產效率和供給質量;不支持單純的擴大再生產項目。按照上述原則,對高端裝備制造、新興產業和消費品產業重點領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貸款,給予50%的財政貼息(詳見附件1)。
(二)支持企業開展“機器換人”技術改造。主要是推進智能制造,優化工藝技術流程,提高我省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勞動生產率和產品優質率。在工業機器人用量大、勞動強度大、危險程度高等行業,鼓勵企業加快關鍵崗位機器人應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購置的機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統,按企業購置款的5%—10%給予獎勵,對優先采用省內生產的機械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統的企業按上限給予支持(詳見附件2)。
(三)支持新型技術裝備推廣應用。促進企業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推進首臺(套)裝備產品市場開拓和推廣應用,加快裝備制造業轉型升級。提高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保險補償上限,對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認定的《山東省首臺(套)技術裝備和關鍵核心零部件及生產企業名單》內的企業投保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產品責任保險、質量保證和產品綜合險,財政補貼上限由2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詳見附件3)。
(四)支持新材料推廣應用。支持我省新材料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促進企業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實施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對企業購買的在國內率先實現重大創新或能替代進口的新材料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和產品綜合險,省財政按不高于3%的費率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給予補貼,每戶企業最高補貼200萬元(詳見附件4)。
(五)總集成總承包模式示范推廣。鼓勵商業模式創新,優化整合各種資源,加強集成創新與總體管控運籌。對裝備制造企業提供的設計咨詢、設備采購、施工安裝、運營維護等一體化總集成總承包服務,對信息技術服務企業根據客戶需求進行系統設計和業務流程再造,提供的軟硬結合、管控一體的完整解決方案,根據項目合同價值額給予一次性獎勵(詳見附件5)。
(六)“單項冠軍”培育。主要是引導制造業企業專注創新和產品質量提升,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帶動更多企業走“專特優精”的單項冠軍發展道路。根據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工信產業〔2016〕105號)要求,確定對工信部認定的全國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每戶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詳見附件6)。
二、組織方式
上述財政政策專項,由省經信委、省財政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為提高辦事效率、便于組織落實,采取“全盤謀劃、統一布置、分頭推進、各負其責”的方式,組織地方和企業申報。
(一)請各級經信、財政部門根據附件中所列政策內容,對應做好本單位的任務責任分工,并按照各個申報指南提出的支持重點、支持方式、申報條件、材料內容、申報程序、申報時間等要求,認真組織,嚴格審查,科學申報,按時報送。
(二)為減輕企業負擔,相關專項的資金申請報告,申報企業可自行編制,但申報企業必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有專項的申報企業,都要出具《項目真實性承諾書》(詳見附件7)。
(三)在組織申報、項目評審等環節,相關專項涉及到的銀行、稅務、保險等部門,省經信委、省財政廳將另行組織協調。
(四)縣級現代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縣(市)的項目通過市級報送。
三、監督管理
實施重點產業轉型升級財政政策,是省政府在全面落實年初確定的各項政策基礎上,針對當前經濟發展新情況,研究制定的有針對性的扶持措施,對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工業平穩發展、轉型升級具有重要作用。各級各部門和項目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各司其責,切實配合,共同把這次政策落實好、執行好。按照各自職能和分工,加強工作研究,嚴守財經紀律,確保各個環節嚴謹高效、科學公正。
(一)省經信委相關處室將建立項目臺賬管理制度,實施跟蹤調度監管,及時掌握項目進展情況;省財政要加強項目資金預算管理,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會同經信部門做好績效評價工作。市級經信、財政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指定專人加強項目管理,按要求向省經信委、財政廳報告項目建設實施情況 和重大事項。
(二)項目單位要加強工程施工、財務、資金使用的管理,不得擅自改變主要改造內容和目標。要設立專門賬戶,保證財政貼息資金專款專用。投資項目不能按計劃完成確定的建設目標的,項目單位應及時報告情況,說明原因,提出調整建議。
(三)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申報和評審,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各部門和企業要責任明確到人。對違反相關規定、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一經發現,除全額收回專項資金外,還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處理,同時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取消該市、縣(市、區)和企業三年內申請省財政相關專項資金的資格。
聯系人:省經信委規劃與技術改造處 劉偉
0531—86934033,sdjxwlw@163.com
省財政廳工貿處 李健
0531—82669623,sdcz9769@163.com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省財政廳
2016年8月13日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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